2012年9月16日 星期日

金沙鎮101年風獅爺文化季攝影比賽暨沙美老街老照片徵集活動計畫(更正)

2012-09-13
發佈單位:金沙鎮公所

金沙鎮101年風獅爺文化季攝影比賽暨沙美老街老照片徵集活動計畫
壹、 風獅爺攝影比賽
一、 活動宗旨:以攝影技術表現,或紀錄「金沙鎮風獅爺」之藝術、文化之美與歷史典故等,藉以提昇民眾或觀光客對金沙鎮中蘭等45座風獅爺之認識與關懷。
二、 主辦單位:金沙鎮公所。
三、 參加資格:凡愛好攝影藝術的人士,均歡迎參加,每位參賽作品最多10張,為增加得獎機率,每人限得一獎。
四、 攝影主題:以金沙鎮內中蘭村等45座風獅爺有關之人、事、物、景為拍攝題材。
五、 收件時間地點:即日起至10月3日止,參賽作品一律裝袋,掛號郵寄或親送「金門縣金沙鎮公所建設課,地址:890金門縣金沙鎮環島東路1段112號2樓」,信封請註明「金沙鎮101年風獅爺文化季攝影比賽」字樣。聯絡電話:082-352150#213吳秀嬌小姐或陳瑋欣先生;傳真:082-353920。
六、 作品規格:沖放8吋x10吋光面彩色相片且必須為單張(連作不收),不得裝裱、格放、疊片、加色、抄襲、拷貝、電腦合成。凡決審得獎作品,必須繳交原底片(數位攝影繳交電子檔,電子檔應大於800萬畫素),未繳交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。參賽作品背面均需附攝影比賽報名表(如附件一),並浮貼於作品背面(1張作品貼1張報名表),可複製,並寫明所有資料,否則取消參賽資格。
七、 評選標準:本所將擇期辦理評審,評選結果於10月16日前,以電話通知得獎者,名單並公布於鎮公所網站及金門日報。(金沙鎮公所網站:http://www.kinsha.gov.tw/),頒獎日期另行通知。
八、 獎勵辦法:
(一) 第一名壹名,獎金2萬元正(含稅)及獎狀乙幀。
(二) 第二名壹名,獎金1萬元正(含稅)及獎狀乙幀。
(三) 第三名壹名,獎金5,000元正(含稅)及獎狀乙幀。
(四) 優選獎10名,各得獎金1,500元。
(五) 佳作20名各得獎金1,000元,獎狀乙幀。
每人限得一獎,不得重覆。為使各村風獅爺都有入鏡的機會,同一尊風獅爺以取一個獎項為原則。未獲入選作品,主辦單位得視需要徵選若干作品,獎勵等同佳作,其著作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。
九、 參賽規範:參加作品無論入選與否,一律不退件。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、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,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。
十、 主辦單位得依著作權法行使得獎作品一切重製及公開展示等之權利,預定擇優於金沙鎮文化園區之歷史民俗博物館展出。如有印刷宣傳、網路、雜誌發表、專輯印製等均不另給酬金。
十一、 得獎者應交付得獎作品原稿底片及著作權讓與同意書(附件二),如無法繳交原作底片及約定書者,即取消獎項,並不予遞補。得獎作品經查證屬實係冒名、抄襲、拷貝、仿冒者,即取消得獎資格,並追回獎金、獎狀,得獎者不得異議,獎項不予遞補,如涉司法訴訟,概由當事者自行負責。
十二、 得獎人領取獎金,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扣繳所得稅。

貳、 沙美老街老照片徵集活動
一、 活動目的:為發掘「沙美老街」舊時的共同記憶,拼貼更完整的老街歲月,特舉辦老照片徵集活動,歡迎保有歷史老照片的鄉親踴躍獻寶,以見證,分享金沙鎮的發展歷史與文化資產。
二、 參加資格:一般民眾皆可參加。
三、 活動主題:舉凡沙美老街的人物生活、建築變遷、風土民情、官民活動、地方大事、歷史景觀均可,但需以沙美老街為背景,色彩及形式等皆不限。
四、 徵集與展覽:徵集時間自即日起至101年10月3日止,配合101攝影比賽,假金沙鎮文化園區之歷史民俗博物館展出。
五、 評審及公佈:由本所聘請攝影專長人士,擔任評選委員,配合風獅爺攝影比賽評選。
六、 徵選獎勵:預計徵集三十件,必要時得酌予增加,每件致贈獎金壹仟元。
七、 參加辦法:
(一) 請鄉親將舊照片依「老照片徵集資料表」(附件三)填寫完成,親攜或託人送至金沙鎮公所建設課,掃瞄處理存檔後,即發還自行保管。聯絡電話352150-213吳秀嬌小姐或陳瑋欣先生(金沙鎮環島東路1段112號2樓)。
(二) 經評定入選之作品,均視為願意提供作為風獅爺文化季活動相關資料使用,提供人須出具「送件聲明書」如(附件四)。如不願提供,則取消其入選資格。
八、 其他說明:印製徵集通知單(附件五),請各里幹事協助通知各家戶,鼓勵民眾踴躍參加,本活動訊息將刊登金門日報、公告於本所與縣府網站等以廣週知。
九、 報名表、同意書等可複印或至金沙鎮公所網站下載使用。
十、 作業時程表列:

至金沙鎮公所網站下載活動計劃檔案


金沙鎮101年風獅爺文化季攝影比賽與沙美老街老照片徵集期間(即日起至101年10月3日止),拍照題材應與金沙鎮中蘭等45座風獅爺有關之內容,老照片以沙美老街相關之人、事、物為主。


攝影參賽作品每人限10張,沖洗8吋×10吋,老照片送件數不拘,以具有歷史性、清晰度佳者優先選用。


9月27日至10月3日前,寄(送) 件至「890金門縣金沙鎮環島東路1段112號2樓」建設課。


10月16日(週二)前公告,得獎名單刊登於本所網站及金門日報。


10月27日假文化園區頒獎並於歷史民俗博物館展出(得獎者需攜帶身份證明文件領取獎品)。
相關連結:http://www.kinsha.gov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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